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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水利局关于“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镇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行洪论证未批先建案件”水行政处罚公告
2024-06-20 18:06:33
来源:
县水利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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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镇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行洪论证未批先建案件

2024年5月23日水利局执法队到东义片区检查工作时发现G664项目在东义河施工,存在行洪论证未批先建的情况,2024年5月24日我局水政执法大队对稻城县G664行洪论证未批先建进行调查并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签字确认受理登记,同时下发了询问通知书,2024年5月24日立案审批、立案决定、立案登记,下发了权利告知书,2024年5月28日进行询问笔录,5月30日案件调查最终报告移交稻城县水利局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决定,6月2日稻城县水利局对该案件进行讨论决定,6月8日下发处罚决定书,处罚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6月17 日该公司已缴款,一切执行完毕。特此公告

                              

 

                             稻城县水利  

202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