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稻城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稻党史学教办〔2021〕33号)文件要求,稻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中,并于10月11日,利用每周学习例会契机,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相关内容,由副局长李涛领学,全局在家干警参学。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要信党爱党为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要求贯穿到各方面工作中;三要坚持学党史悟思想,更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五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要求,全局干警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要从正在做的事情做起,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我们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与“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锻造政治品格、强化责任担当,把红色基因贯穿到干事创业的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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