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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召开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2021-05-17 06:56:20
来源: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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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召开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举全县之力保护好我县河湖生态环境。5月13日,我县召开“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至各乡镇。在家县级领导,3个片区工委主任、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县级相关部门、省州属企事业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支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樊玉良主持。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曾小平总结了全县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共稻城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曾关和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中共稻城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曾关和强调:

一要以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河(湖)长制工作行动自觉。各级河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河长制工作抓起来,要带头把河长制工作真正推动起来,开展巡河要有目的性、针对性,不能只盯着水面,还要兼顾到岸上,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对巡河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问题整改后要经常性的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全力推动河(湖)长制任务落实。按照水岸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源头治理作为管水治水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深挖水环境问题根源,全力消除各类问题隐患。

三要多措施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县乡两级河长要切实加强对河流治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巡河问河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落实。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介,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河长制的政策要求,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爱水、护水、节水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流生态保护工作。县纪委监委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巡河督查检查机制,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河

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河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